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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行政许可    
占(挖)城市绿地、砍伐(移植)城市树木
消息来源:大庆市城市管理局行政审批服务窗口     发表日期:2010-3-25
      
一、设定依据:《城市绿化条例》第二十、二十一条
二、收费标准及依据:植物毁坏、损伤赔偿:详见附件1
三、收费依据:《关于制定城市园林植物毁坏损伤、临时占用及挖掘绿地赔偿费标准的通知》庆价联发[2010]1号
四、承诺时限:15个工作日
五、办事程序:
办事大厅受理(0)→具体承办单位现场勘察、计算费用、负责人审核(10)→主管局长审批和局长办公会议讨论(5)→制作证件
六、申报材料:
以下材料(原件及复印件3份):(1)征用城市绿地位置示意图。(2)征用城市绿地申请书。(3)征用城市绿地审批书。(4)a、新建、改建、扩建建设项目:1)规划、土地等部门手续;2)工程绿化配套设计图。  b、油田产能建设:项目年度资金计划文件。c、需要开设路口(城市道路):城市市政部门或交通部门手续。d、管线(包括给排水管线、供热管线、通讯电缆等)施工:规划部门批准的路由手续。e、进行绿地更新改造:绿地更新改造方案。f、树木存在安全隐患的: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。
附件1 
园林植物毁坏损伤赔偿费标准表
种 类
规   格
赔偿标准
单 位
备 注
针叶乔木
高度1.0米以下(含1.0米)
130.00
元/株
高度8米以上    按古树名木计
高度1.0米以上每增加0.5米
65.00
落叶乔木
胸径4厘米以下(含4厘米)
120.00
元/株
胸径40厘米以上 按古树名木计
胸径4厘米以上每增加1厘米
25.00
常绿灌木
高度0.5米以下(含0.5米)
70.00
元/株
冠幅4米×4米以上按古树名木计
高度0.5米以上每增加0.5米
35.00
落叶灌木
高度0.5米以下(含0.5米)
65.00
元/株
灌木单枝径超过10厘米按古树名木计
高度0.5米以上每增加0.5米
25.00
绿篱
落 叶
100.00
元/㎡
 
常 绿
220.00
草坪地被
禾本科
55.00
元/㎡
 
其 他
60.00
花卉
摘 花
5.00
元/朵
 
折 株
10.00
元/株
 
破坏
宿根
75.00
元/㎡
 
1年生草花
70.00
 
附:2
占用、挖掘城市绿地赔偿标准表
挖掘绿地标准
临时占用绿地标准
150.00元/平方米
12.00元/平方米·月
 
说明:1、古树名木赔偿费,按表内标准赔偿费5倍计算。
2、公园绿地、道路绿地、居住区绿地赔偿按表内标准赔偿费2倍计算。
3、当年新植树木未经成活率验收,按实际成本计算。